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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化繳稅服務

一、目標

  • 推動電子化政府,提昇便民服務及免除納稅義務人排隊等候繳稅之苦惱。自動櫃員機設置普及,提供民眾全天二十四小時繳稅服務。

二、轉帳繳稅項目

  • 房屋稅(繳納期間為每年五月)
  • 地價稅(繳納期間為每年十一月)
  • 汽車使用牌照稅(自用車為每年四月,營業車為每年四月及十月兩期)
  •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自繳(繳納期間為每年九月)
  •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繳納期間為每年五月)
  •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繳納期間為每年五月)

三、受理金融機構

  1. 貼有轉帳繳稅標籤之自動櫃員機均可辦理繳稅,且可跨行繳稅。
  2. 目前參與金融機構共49個參加單位,370個金融機構。
  3. 南農中心有135個會員單位,南資中心有13個會員單位,農金資中心有176個會員單位。

 四、資料輸入說明

  1. 自繳案件依自動櫃員機畫面指示操作。
  2. 有稅單者,請先詳閱【稅單通訊聯】上所載之轉帳繳稅說明,持稅單及銀行金融卡(不限本人金融卡),於稅期截止日前可用自動櫃員機繳稅。
  3. 依序輸入【稅單通訊聯】所載之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及繳款期限等四項資料。
  4. 確認輸入資料無誤。
  5. 完成以上程序後,自動櫃員機即列印交易明細表。
  6. 查核明細表有無扣款成功訊息,成功即表示完成繳稅,需妥慎收存交易明細表。
  7. 若為操作或輸入資料有誤,則依畫面指示重新處理。
  8. 若屬其他未轉帳成功訊息,則需至金融機構櫃檯查詢。

五、其他注意事項

  1. 【稅單通訊聯】印有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四項輸入資料者方可適用本項服務。
  2. 轉帳繳稅截止時間為稅期截止日之當日二十四時止。
  3. 短繳、溢繳、分期繳納、逾(延)期繳納案件不予受理。
  4. 納稅義務人對交易完成與否,若有疑慮可洽發卡銀行查詢。
  5. 納稅義務人若有重複繳納,所屬稽徵機關經查核無誤後會主動辦理退稅。

六、需要更詳細資料─>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發布單位:地方稅及徵課組 發布日期:109-02-04 更新日期:113-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