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護法》114年7月22日正式施行,是我國第一部揭弊保護專法,該法針對泛公部門內部揭弊者提供「3保1減1金」之保護措施,包含工作權保障、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以及責任減免等措施,程序保障部分 則有舉證責任倒置及揭弊抗辯優先調查等規定,為確保揭弊者相關權益,該法對於受理程序及保護措施均有特 別規範。為鼓勵檢舉查緝重大不法,並促進施行後實務運作順暢,財政資訊中心政風室特於本中心內、外網路,向本中心同仁及外部民眾持續宣導法務部廉政署揭弊者保護專區,說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函釋、常見問答、揭弊者保護委員會、諮詢與協助等相關公開資料,期能建立全民保護揭弊者的正確觀念與程序,營造公務員勇於揭弊、依法處理的制度文化,進而健全政府誠信治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