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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相關說明:
(一)會計師簽證申報案件。
(二)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申報案件。
(三)決算申報案件。
(四)清算申報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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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精進營利事業電子化稅務環境及提升稽徵機關為民服務效能,自106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得以網路或媒體向所轄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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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依稽徵機關所訂提示帳簿資料期間(申請延期者則依稽徵機關核准帳簿展延期間)提供之調帳查核案件,除下列申報類別案件外,可採用網路或媒體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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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簿資料可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www.tax.nat.gov.tw)下載帳簿資料審核(含上傳)軟體進行帳簿遞送作業,另媒體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於遞送前可利用前揭軟體列印外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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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相關作業規定請參考作業要點如下:
營利事業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作業要點(PDF檔,113年7月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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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媒體檔案格式:
(01)帳簿資料電子檔案格式(PDF檔,113年7月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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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獎勵營利事業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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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電子帳簿上傳作業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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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帳簿、各式成本表及其它表單,請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