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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之公職人員於涉及本人考績及獎懲案時應自行迴避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之公職人員於涉及本人考績及獎懲案時應自行迴避。

發布單位:政風室 發布日期:114-09-12 更新日期:11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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